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“利废新材料”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: 为深入贯彻落实发改环资〔2021〕381号《关于“十四五”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》、工信部联节〔2022〕9号《八部门关于印发 |
![]() |
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“利废新材料”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发改环资〔2021〕381号《关于“十四五”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》、工信部联节〔2022〕9号《八部门关于印发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》、发改环资〔2021〕969号《“十四五”循环经济发展规划》及相关政策法规,助力实现“双碳”战略目标,积极助推行业科技创新,表彰与鼓励从事固废资源化事业的单位与个人,树立“利废新材料”品牌典范,中国建材工业经济研究会固废处置及利废新材料专业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专委会”)特开展2022年度“利废新材料”系列评选活动,以提高“利废新材料”市场认同度,加快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快速发展。
开展2022年度“利废新材料”系列评选活动有利于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、树立先进典范、促进创新发展,是提升“利废新材料”企业核心竞争力与品牌价值的年度公益评选活动。
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内容
在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生产新材料领域,遴选若干优秀示范企业、突出贡献人物、知名品牌、先进技术装备及产品等授予相应荣誉称号,并对获此荣誉的企业、人物、品牌、技术、装备、产品等在公众传媒平台公示宣传,择优择机向政府主管部门、产业园区、固废排放单位、综合利用单位、业内投资机构等企事业单位等进行重点推介,并在相关会议、论坛、招商引资等活动上现场推介。
二、评选性质
本活动全程免费,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、机构及个人均可报名参加。
三、荣誉设置
(一)利废新材料示范企业
分设团队建设、行业新锐、市场营销三个专项,每项5个名额。
(二)利废新材料领军人物
分设最佳管理、突出贡献、科技创新三个专项,每项5个名额。
(三)利废新材料杰出人物
10个名额。
(四)利废新材料推广品牌
10个名额。
(五)利废新材料科技创新先锋
分为技术、装备两个方面,共20个名额。
四、申报条件
(一)申报利废新材料示范企业相关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
1、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生产新材料、开展相关业务的企事业单位;
2、现有生产能力、工艺技术和产品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,不属于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中限制类和淘汰类的范围;
3、“三废”排放安全稳定且达到环保部门认定的环保标准要求;
4、企业综合实力在行业内处于前列,在同类产品或区域市场上占主导地位;
5、企业具有可持续的商业模式、卓越的创新能力、优良的企业文化和良好的发展前景;
6、企业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公众形象;
7、近三年,无重大失信和安全环保事件记录。
(二)申报利废新材料领军人物应具备以下条件
1、从事固废制备新材料领域,包括并不限于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与从事生产、管理或经营的企业家或技术负责人;
2、变革力、影响力、前瞻性等方面在行业内有着突出的表现;
3、在本领域内所做的贡献具有典范性;
4、在行业内的科研成果或是企业建设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表彰奖励;或其创造的先进经验曾在本行业、本系统或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;或公开发表固废制备利废新材料方面的相关论文论著;
5、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公众形象;
6、无失信、刑事犯罪记录。
(三)申报利废新材料杰出人物应具备以下条件
1、从事固废制备新材料领域,包括并不限于科研院所的专家教授与从事生产、管理或经营的企业家或技术负责人;
2、具有鲜明创新精神、卓越管理能力、精湛专业技能、专一坚韧品格;
3、在科技创新、科技成果转化、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,特别是在重点、难点、堵点的技术研究开发中具备创新或解决关键技术问题,并创造显著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能力;或在现代管理和体制改革中进行开拓创新,并成功带领团队实现新的突破和发展,可有效提高团队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,产生了显著的社会或行业影响力;
4、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,行业的新起之秀;
5、无失信、刑事犯罪记录。
(四)利废新材料推广品牌应具备以下条件
1、利废新材料——品牌对应的产品需为固废综合利用的利废新材料;
2、自主品牌——参评品牌属于自主品牌范畴,拥有独立的知识产权;
3、行业认可——该企业品牌在所处行业具有一定的知名度,并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,同时赢得特定群体消费者的认可;
4、品牌形象——具有良好的品牌形象,以诚信经营和专业服务而深受消费者信赖;
5、核心优势——企业产品具有核心竞争优势,在同类产品中具有领先地位,并且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地位;
6、产品检测——品牌产品各项检测无不合格情况;
7、产品应用案例——品牌产品有成功应用案例,取得良好社会效益、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。
(五)利废新材料科技创新先锋申报条件
1、范围是冶金渣、尾矿及共伴生矿、煤矸石、粉煤灰、工业副产石膏、有色废渣、赤泥、含铁尘泥、建筑垃圾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技术或装备;
2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、产业政策、技术政策和相关标准;
3、技术或装备具有先进性、创新性,工艺成熟、经济合理,产品附加值高;技术或装备适应性强,具有推广前景,可带来较好经济、环境和社会效益;
4、有成功应用案例且连续正常运行一年以上;
5、产品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并具有推广案例;
6、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产权明晰。
五、评选流程
(一)申报
准确真实填写附件相应的申报材料。
(二)初审
专委会对申报材料完整性与真实性进行审核。
(三)评审
组织行业权威专家、学者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,并形成建议入围名单。
(四)公示
专家建议入围名单将在专委会官网及“利废传媒”公众平台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。
(五)公布
专家建议入围名单公示无异议后,专委会官方平台、“利废传媒”公众平台正式公布最终获得荣誉名单。
(六)示范
举办颁布仪式,对获此荣誉的单位、个人进行授牌,并通过专委会官方网站、“利废传媒”发布。
(七)支持
组织力量根据企业的工作实际,从政策咨询、项目对接、技术推广、投融资等方面给予多方面支持。
六、申报材料要求
申报材料:各项申报材料格式详见附件。所有材料要求准确如实填写。
电子版材料:电子材料发至邮箱zhangyingxin128@163.com。
纸质版材料:一式两份装订成册邮寄专委会秘书处。
邮寄地址:北京市丰台区中核路1号院赛欧科园科技孵化中心1号楼918室。
收件人:张迎新 13811602402。
注:所有申报材料截止于2022年9月30日。
七、联系方式
电 话:010-83509947
邮 箱: zhangyingxin128@163.com
地 址:北京市丰台区中核路1号院1号楼
附件:1、利废新材料示范企业申报书
2、利废新材料领军人物申报书
3、利废新材料杰出人物申报书
4、利废新材料推广品牌申报书
5、利废新材料科技创新先锋申报书
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下载附件1-5Word版
中国建材工业经济研究会
固废处置及利废新材料专业委员会
2022年9月2日